新北市交通局今天宣布,為體恤計程車運於春節期間服務的辛勞, 110年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收費20元,自2月7日(星期日)0時起至 2月16日(星期二)24時止共計10天,與臺北市、基隆市同步實施;春節加成20元直接計入跳表金額,車資按表收費;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則依現場公告春節運價收費。

新北市交通局運輸管理科科長林詩欽表示,計程車春節加成20元、夜間(23:00-06:00)加成20元或國道通行費均應計入跳表金額收費。夜間加成係由計費表依時間自動加計,春節加成及國道通行費則由計程車駕駛操作設定;提醒乘客於下車前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如遇有超收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等資訊,撥打新北市1999市民服務專線申訴。

林詩欽指出,交通局也特別印製春節加成計費貼紙,發送至新北市計程車公(工)會、計程車司機服務中心、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警察廣播電臺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處,運將朋友可至上述地點索取,張貼於副駕駛座椅背,提醒及方便乘客查看。

新北市交通局長鍾鳴時也呼籲計程車運將和乘客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配戴口罩,未依規定且勸導不聽者最高可罰1萬5000元,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咳嗽)的民眾前往醫院求診,切勿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並應做好個人防護措施。

110年新北市計程車春節加成貼紙。    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110年計程車春節瑞芳地區貼紙。    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110年計程車春節烏來地區貼紙。   圖:新北市交通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