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新集團前董事長魏應充因涉劣油案,被判處4年8月,去年1月入監。服刑至今,魏應充滿足假釋條件,經法務部矯正署裁准,最快今(19)天下午將可出監。

魏應充2019年因涉入越南混油案,被最高法院判處5年9月定讞。不過,魏應充先前因油品標示不實詐欺案件,被判處2年定讞,依法頂新劣油案、味全混油案應合併執行,台中高分院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8月。魏應充入監服刑1年8個月後假釋,假釋後保護管束4個月,期間表現良好未被撤銷假釋,視同2年執行完畢。

接著,魏應充去年1月8日發監台北監獄服刑,後移監至八德外役監,截至本月已滿1年,扣除先前食安案件另已服刑期、羈押天數,已符合假釋資格,獄方向法務部申請假釋。台中高分檢主任檢察官吳萃芳今天表示,台中高分檢將於今天下午2點發電子公文給矯正署,再由矯正署傳真給監獄八德外役監,預計下午魏應充即可出獄,出獄後就近向桃園地檢署報到。

魏應充。   圖 : 翻攝自我愛魏應充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