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桃園市議員王浩宇罷免案今(16日)舉行投票,投票時間自上午8點至下午4點,許多民眾紛紛前往開票所投票,包括國民黨籍前立委陳學聖也於午間完成投票,但之後卻在臉書發文呼籲民眾投下「罷王」一票,遭民眾檢舉,恐涉嫌違反選罷法規定。

國民黨籍前立委陳學聖於下午2點多於臉書發文,表示自己已為罷王投下一票,並呼籲大家「加油」、「還差一點點」,投票時間尚未截止卻明顯宣傳罷免行動,涉嫌違反《公職選罷法》第56條規定,讓不少網友紛紛截圖、另外也有好心民眾提醒陳學聖。對此,陳學聖也緊急修改文章,但仍可從貼文編輯紀錄中看見原文內容。

根據《公職選罷法》第56條規定,黨及任何人,不得於投票日從事競選、助選或罷免活動;若違反該條規定,依同法第110之規定,可以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桃園市選委會指出,中選會目前已接獲民眾的檢舉,未來應會立案,並交由桃市選委會調查。稍早,陳學聖受訪時表示,原認為「罷王」是中性名詞,事後也立即修改,將尊重中選會最後依法調查結果。

對此,不少網友截圖檢舉,還表示「國庫感謝你」、「檯面上抓到這隻,底下不知道有多少韓粉違法亂紀」、「愛出風頭的人中央選舉委員會絕對不能讓他失望」等語。

 

國民黨籍前立委陳學聖在臉書發文呼籲民眾投下「罷王」一票,遭民眾檢舉,恐涉嫌違反選罷法規定。   圖:翻攝自陳學聖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