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進黨政府的主導下,含瘦肉精美豬明年起將開放進口,雖然官方稱只要消費者去貼有台灣豬標章的店家用餐,保證不會吃到進口豬,但魯肉飯連鎖店「鬍鬚張」遭踢爆張貼台灣豬標章卻販售含西班牙豬肉的紅麴燒肉便當。讓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忍不住直言,縱容業者貼台灣豬賣進口豬,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不用道歉嗎?儘管陳吉仲稱張貼不實可開罰4萬至400萬,但臉書粉專《Lin Bay 好油》打臉說,根據現行法律根本無法可罰,最多就是要求下架。

《Lin Bay 好油》29日在臉書PO文解釋標章跟標示的不同,並指出業者若沒標示豬肉產地,衛福部可依法開罰,但農委會標章只是一個沒有效力、僅計畫等級的標章,有沒有違反食品標示等法規,是由衛福部判定。而衛福部該做的都做了,法也都修了,反觀農委會,這些管理又不是新創,以前模式都可參考了,結果也不做,該設立的法規也都沒設,只是應付應付拿一個計劃型的東西出來交差,最後無法可管。

至於為何產銷履歷這個標章有冒用或不實,農委會可以開罰,台灣豬標章卻不行?《Lin Bay 好油》強調,這就是農委會的怠惰之處,該做的立法程序沒做,管理思維沒釐清,只是隨便弄一個標章來應付,真的出包了也無能為力。而要罰台灣豬標章不實不是不行,只是要依法行政,依架構去辦理,架構設置之後,才有台灣豬標章的正當性跟合理性進而設置法規才有適合法,才能依法開罰。

《Lin Bay 好油》也酸陳吉仲:「陳大主委就是因為法律觀念薄弱,所以常常會講出一些超越法律的事情」,最後更無奈表示:「反正沒差啦,老闆愛就好,外面有一些謠傳說人家要升官去當行政院副院長了,基本該做的都沒做也沒關係,反正誰質疑都是不實指控,傷害農民影響農民的福祉。」

針對上述,農委會稍早表示,110年1月1日起豬肉必須清楚完整標示,農委會已請全國相關業者,務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於含有豬或豬可食部位原料的產品,不論是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的食品,都要依規定標示其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國),衛生福利部「進口豬肉全方位管理措施」的推動,透過「源頭管理、明白標示」,國人在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零售通路,餐廳及小吃攤等消費,可認明豬肉原產地安心選購。

農委會提到,取得中央畜產會核發臺灣豬證明標章的相關業者,依據「臺灣豬證明標章使用管理作業規範」規定,販售之豬肉、豬直接可食用部位及其加工製品的主原料均須全數來自國內飼養豬隻,農委會已要求中央畜產會強化現場訪查,並請業者確實落實,倘發現業者使用進口豬肉,即取消其使用臺灣豬證明標章資格收回該標章,並就標示不實情況,移請衛生福利部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查處,違者可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農委會指出,國產豬肉從飼養、屠宰、加工各階段皆層層把關,確保國產豬肉的安全美味,包括農民出豬時需檢附豬隻健康聲明書,且屠宰過程也由獸醫師進行完整嚴格屠宰衛生檢查,合格豬隻屠體會印上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肉品加工部分也有衛生單位的把關,籲請民眾多多選購享用安全好呷國產豬肉,更感謝國人以行動支持在地生產的優質豬肉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