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桃園市議員舒翠玲曾六連霸桃園市,不過她日前涉嫌以母親、哥哥與陳女、林男的名義,當人頭來詐領助理費980萬元,被檢方依貪汙等罪名起訴。檢方發現,舒翠玲疑似曾與這些共犯們表示,「如果調查局要約談我們,要記得你們有做事,有領錢,所以不要怕」,來企圖抗辯她們是實際助理,但卻被發現這些人掛名工作為「操作臉書」,實際上居然連電腦都不會用。

過去舒翠玲在捲入議員助理費無罪案時,當時法院認定「有做事、有領錢」,因此難構成詐領,不過檢察官認為,在勞雇契約中,勞務需要符合薪資對價,並且接受主管指令來工作。不過這些人連自己月薪多少、工作多久,或者是上班時間都不知道,根本不符合助理身分。

桃檢指出,舒翠玲與她的辦公室主任張先生,在2011年1月起,疑似以舒有思覺失調症的哥哥、中風的母親、在市場賣水果及內衣的陳姓女子,以及林姓男子當人頭助理,將4人的存摺與印章由張主任保管,多年來詐領的議員公費助理薪資居然高達980萬3037元。

據聯合報報導,張主任坦承有幫4人領薪水,一開始辯稱自己沒有把這筆錢佔為己用,後來才改稱陳女、林男有需要時,就會請他幫忙領薪水,領完再把這兩人的存摺與印章歸還,林男則表示,「對薪資都迷迷糊糊的」,張領多少他就拿多少,張交代要做什麼他就照做,陳女則表示,她對月薪與工作內容都不太清楚。

檢方調查後,發現陳女在2014年登記為公費助理後,就沒有再進入舒的服務處工作,而且她雖然名義上是負責臉書社群,但根本連電腦都不會用。對此,舒翠玲稱,這4人都是「實際助理」,如果有把分內的事情完成,是否有在外兼職其他工作,她並不會去多加限制。

國民黨籍桃園市議員舒翠玲。   圖 : 翻攝自舒翠玲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