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萊豬明年將開放進口,立法院今(24日)審查「學校衛生法」修正案,其5中,國民黨、時代力量、台灣民眾黨都提出第23條之3的修法草案,盼明確規範營養午餐「一律採用國產食材」、禁用萊豬,並質疑教育部現行只用民事契約來約束的做法,無法保證瘦肉精不會進入校園。但民進黨團反對修法,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更譴責稱,修法只會造成窒礙難行的困境,對內難以只針對乙型受體素(含萊克多巴胺)入法,對外更會形成經貿障礙,讓台灣受害而中國得利。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指出,現行的法案僅規定「優先」採用在地農產品,而教育部修訂的契約範本中,要求學校膳食使用豬肉、牛肉一律使用國產食材,這很明顯是契約範本逾越母法;而國民黨的修正版本,是要求學校提供的營養午餐其食材應該一律採用本國優良農產品,而肉品及其加工品,不得含有乙型受體素,這樣的做法可讓教育部的契約範本擁有法源依據。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也質疑,教育部只想用民事契約來做規範,但民事契約若發生違約,充其量也只是損害賠償的問題,這樣的方式能讓我國孩童的健康把關嗎?邱表示,時代力量的修法版本,是在法案第23條之3規定「 如使用豬肉、牛肉之相關產製品,一律採用國內在地食材」,搭配增訂27-1條的罰則,讓萊豬萊牛無法進入校園,明確將立法的目標說明清楚。

台灣民眾黨立委高虹安也稱,教育部與民進黨立委始終反對,禁止校園食材含萊克多巴胺的文字的入法,只想用沒有法律效率的函示,但不僅低於法律位階、強制力不足,僅能以民事處理的行政契約範本來規範,這樣的方式都是不夠的。

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則稱,教育部已經明白表示,依據學校衛生法23條之3,學校辦理膳食之採購應參考中央採購契約範本來簽訂契約,依據學校衛生法授權訂定契約範本,以要求廠商履約的事項,就包含價金給付條件、餐食供應與食材管理,也規範有相關罰則。

張廖萬堅提醒稱,怎麼樣達到目的、怎麼樣讓國家政策有一貫性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透過營養午餐的換約,能讓學校營養午餐都採用在地優良食品,就不會有所謂不修學校衛生法,執政黨立委就是支持萊豬進校園,這是潑髒水也無助於食安的改善。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表示,教育部日前已完成全台灣所有中小學3368所學校的採購契約,跟團饍業者已全面換約,所有中小學學校一律使用國產在地肉品,團饍業者根本不可能使用進口肉品,因此校園吃到萊豬的機率是零。 

吳思瑤則譴責稱,在野黨要理性監督、不要政治口水,修法會造成窒礙難行的困境,對內,被台灣食安法管控的農藥、食品添加物、動物用藥有1000多種、1萬6個品項,要如何針對一項乙型受體素來入法?這是掛一漏萬;對外,這會形成經貿障礙,讓台灣受害而中國得利。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因此說,學童食安不應該被套上國家經貿發展的大帽子,對我們要守護的孩子來說這太過於沉重,拜託民進黨的政治算計能放過孩子,求求民進黨放過孩子。

立法院院會今進行萊豬表決大戰,國民黨立委在表決時高舉「騙」手舉牌。   圖:張良一/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