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一(12/21)就是冬至,市面上各式火鍋料湯圓熱賣,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公布冬令食品抽驗結果,在98件抽驗品項中有2件火鍋湯底產品未符合冷凍食品衛生標準,經限期改善後複驗均符合規定,相關檢驗結果民眾可至衛生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查詢。

市府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科長薛惠文指出,衛生局自十月中旬起派員至轄內超市、賣場、餐飲業及製造業等場域抽驗各式湯圓、火鍋料(丸子類、魚漿煉製品)、火鍋肉片、生鮮水產品、菇類及包裝湯底等冬令食品,包括湯圓20件、火鍋料及肉片45件、水產品10件、菇類15件、包裝火鍋湯底8件,總計抽驗98件,檢驗項目為防腐劑、過氧化氫、非法定色素、動物用藥、重金屬及衛生標準。

薛惠文表示,抽驗結果96件符合規定,但「干貝雞鍋」、「砂鍋魚頭鍋」2件商品檢驗生菌數、大腸桿菌群項目不符衛生標準,經限期改善後,複驗均已符合規定。

薛惠文表示,依據食安法規定,若農藥、動物用藥與食品添加物等經抽驗發現數值超標,依法就會開罰;但針對重金屬、生菌數等項目檢驗,考量產品可能因儲存、運送未妥善處理,造成檢驗結果超標,依法會給予限期改善機會,只要複驗後符合衛生標準,就不會予以開罰。

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作業環境應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注意食品原物料安全、製作場所環境衛生及個人手部操作衛生,做好自主管理;另外,民眾選購產品時也應注意製造及販售場所環境衛生,可優先選擇有完整包裝與標示清楚的產品,購買後也應儘速食用或適當保存(冷藏溫度0-7℃,冷凍溫度-18℃以下),避免細菌滋生。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衛生局或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