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工作內容具高度危險性、辛勞性及緊急性,身心長期處於高壓及高衝突環境,有鑑於此,民進黨立委陳瑩提出《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法,首度拋出「警察退休年金再改革」,主張退休所得替代率應比照國軍。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法提案今天(11日)在立法院會一讀,將交付相關委員會審查。陳瑩表示,這次首拋「警察年金再改革」聲音,希望尋求更多立委的支持,提供退休警察人員應有的退休照顧,讓「警察年金、比照國軍」。

陳瑩指出,《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對警察若因執行勤務中,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而導致身心障礙的警察人員,已有一定保障,但政府對退休警察人員之照顧仍顯不足;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規定,目前任職40年的所得替代率將由77.5%逐年調降至62.5%,因為警察危勞職務與國軍相似,警察退休金規定,應改為任職35年年資的所得替代率為85%,最高40年年資為95%,比照國軍士官,落實對退休警察之照顧。

陳瑩說,警察雖然任職年齡較早,但因警察工作特殊,另有「危勞降齡」的提早退休規定(60歲退休),絕大多數基層員警的任職年資,都不可能達40年,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9-1條規定,海岸巡防機關及消防機關之警察,人事事項皆比照警察,因此本提案將適用於海巡及消防的警察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