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浙江入境的台商案719,因持核酸陰性證明返台,入境後12天後才出現症狀,是否為本土案例引發熱議,今疫情記者會上,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張上淳指出,目前推估案719為境外感染有2個主因,一為該案出境那天埔東機場正在進行大採檢,而有些人員確實得到感染,二為該個案居住的防疫旅館並沒有任何個案產生。

他表示,案719 已在中國一陣子,1122日入境後第12天出現症狀,目前推估124號是可靠的發病日,因病毒量較高,如果是以入境那天或之前12天來算,在病毒潛伏期12天內發病是合理的,雖然12天後發病機率比較低,但還是有可能性。

張上淳指出,疾管署疫調人員將個案從於中國驗PRC,到登機前那幾天的過程都問得非常清楚,比方該個案在中國都幾乎有戴口罩,但因為他都是外食,外食就會脫下口罩,因此在疫調同仁詢問過程當中,得知該案出境那天埔東機場正在進行大採檢,而有些人員確實得到感染,代表個案在埔東機場得到機率更大。

至於為什麼不可能在防疫旅館內染疫?張上淳說,因為該個案隔離的旅館沒有任何個案產生,所以應該不會有這個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