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丁小芹5年前在拍賣網站販賣假名牌包,甚至不出貨,詐騙共12名買家。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認定,減刑輕判為2年6個月,新北地檢署通知她今天上午10時到案執行。然而,她請假未獲准且未報到,因此檢察官將依法對她進行拘提、通緝。
從2015年8月起,丁小芹在旋轉拍賣、蝦皮拍賣這些商場,販賣多款名牌手提包、鞋子,以及衣服、導入儀、化妝箱、修容盤等商品,在名牌精品商品訊息還打出「9成新、保卡、保證書、紙袋全齊」等訊息。有3名買家分別以7500元至4萬元金額購買後,懷疑是假貨,自行送原廠鑑定,確認是仿冒品,要求丁小芹退款;另有9名買家花了800多元到3萬多元購買全新的化妝品、衣服等物品後,卻收到的已使用過的二手貨,甚至匯款卻沒收到商品。因此丁小芹陸續遭到12名買家一狀告上法院。
一審時,丁小芹辯稱拍賣帳號借給友人「Natasha」使用,不清楚買賣情形,被新北地院痛批價值觀嚴重偏差,依加重詐欺罪重判3年6個月。二審時,她才改口「非常懊悔,知道錯了」等語,也召開記者會公開道歉,希望能減輕罪刑,但還是被智慧財產法院判刑2年6月,全案上訴最高法院被駁後定讞。
丁小芹當時的記者會道歉聲明稿。 圖:翻攝自丁小芹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