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目主持人陳斐娟3年前在臉書批評立委劉建國是「愛情騙子」,被劉建國一狀告上法院,刑事部分,劉建國控告她「誹謗罪」,要求她公開道歉並求償50萬元,士林地檢署偵查後決定不起訴陳斐娟;而民事部分,去年法院判劉建國敗訴,劉建國不死心再上訴,高等法院今維持一審判決,陳斐娟不必賠償也不必道歉。

陳斐娟之所以會批評劉建國是愛情騙子,源於劉建國和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之間的愛恨情仇,李婉鈺2017年上陳斐娟的節目上控訴曾和劉建國論及婚嫁,但劉建國卻為了政治前途違背承諾,故陳斐娟在臉書上發文預告節目內容時以愛情騙子形容劉建國,豈料劉建國為此控告她。

二審高等法院裁判結果出爐,維持一審判決,高院認為陳斐娟的用語雖並沒有和李婉鈺的用語完全相同,但和李婉鈺所陳述的事實相符,「無從認其貼文係惡意侵害上訴人名譽」,因此駁回劉建國的上訴。

節目主持人陳斐娟。   圖:翻攝自陳斐娟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