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腐、豆干、豆皮等是許多國人蛋白質去取的重要來源,食藥署9月啟動「109年豆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對全台53家豆製品製造業者進行稽查,其中5件被驗出不得檢出的防腐劑苯甲酸,另有3廠商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且複查不合格,最重遭罰16萬元罰鍰。

食藥署表示,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生鮮豆腐不得添加苯甲酸,若違規添加物可處3萬到300萬元罰鍰。本次共有5家業者生產的豆腐檢出苯甲酸,包括新北市的六福工廠、濠豆豆腐廠、天興豆腐店、樹新農產行,以及雲林縣的威盛食品有限公司,依法開罰3萬至7萬不等。另有1件素雞檢出苯甲酸超標,1家豆漿生菌數超標,皆遭罰3萬元。

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科長林益祥表示,這次也針對廠商是否遵守GHP進行稽查,標準包含食品添加物未落實專人、專櫃、專冊管理與重複檢核,廠區環境應加強清潔及未落實病媒防治等。其中天興豆腐店、孫記豆干、六福工廠因複查不合格,最重遭罰16萬元。

林益祥說明,違反GHP規範,可處幣6萬至2億元罰鍰。目前不合格的成品,已要求在期限內回收,至於複檢不合格的業者,也請地方衛生局進行後續追蹤,明年度稽查也將列為優先稽核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