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委員會於今(109)年8月20日公告新增美洲綠鬣蜥為「有害生態環境、人畜安全之虞之原非我國原生種陸域野生動物之種類」,台北市動物保護處亦於9月1日公告生效日起至11月30日止,受理市民合法飼養綠鬣蜥的登記申請,提醒飼主務必把握時間,避免因逾期登記而受罰。
號稱小型酷斯拉的美洲綠鬣蜥,成為許多飼主飼養爬蟲類的入門首選,但當牠長大了、逃逸野外或被棄養後,卻可能變成危害生態環境的大麻煩,動保處強調,公告登記是要提醒飼主善盡飼養照顧的責任,也為了強化飼主認識綠鬣蜥生物習性,以維護國內環境生態的完整。
動保處表示,凡是在今年8月20日農委會公告前飼養綠鬣蜥的市民朋友或業者,務必在11月30日前,把握時間向動保處申辦登記。動保處將自12月1日起加強查察,若經查獲飼養綠鬣蜥未完成登記者,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或動物保護法等規定,將處新臺幣5萬元以下罰鍰。
此外,動保處也提醒民眾,綠鬣蜥不得任意買賣、繁殖或釋放、棄養,致有破壞生態系之虞者,最高可裁處新臺幣2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動物。如發現未申辦登記、任意買賣、繁殖或釋放、棄養者,可利用台北市1999市民當家熱線轉接或直接撥打動保處專線(02-87893064~5)檢舉違法飼養、繁殖或棄養綠鬣蜥之違法情事。
綠鬣蜥長大後逃逸野外或被棄養,可能變成危害生態環境的大麻煩。 圖:台北市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