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今(18)日第938次委員會議決議予以駁回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中天新聞台」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執照換發。該會主委陳耀祥下午親上火線召開記者會,並面對會中多達3位中天新聞台記者的提問,態度強硬的指出,為何不反思每次有爭議的都是中天呢?「中天新聞台核心節目每日新聞與政論節目屢屢違反法律規範,顯示該台的新聞專業難以落實」。

NCC說明,中天新聞台執照效期內(103.12.12~109.12.11),截至決議日中天新聞台違規情形,共計違規25次,受警告處分2件,受罰鍰處分23件,核處金額共計1153萬元。受核處事由包含:違反事實查證12件、妨害公序良俗5件、妨害兒少身心健康4件、節目廣告不分2件、違反兒少法1件、營運不當1件。

依該會受理人民陳情及申訴案件統計,民眾申訴案件由106年72件(占該會受理電視類人民陳情及申訴總量4.71%)增加至108年962件(占該會受理電視類人民陳情與申訴總量31.55%)。

陳耀祥說,該台制定的相關內控及自律機制與其他新聞台相仿,尚稱完善,此由該台前次評鑑期間查無違規紀錄,可見其有能力落實新聞專業。但自107年評鑑後,該台即累積大量違規,其倫理委員會對觀眾申訴幾未提出實質有效討論,失去批判矯正功能。教育訓練規劃亦未能有效連結民眾申訴、裁罰案件,且內容常與新聞專業無關,有淪為表面功夫之嫌。另該台亦未遵守自訂之「中天專業倫理規範」及「中天涉己事務新聞製播規範」,且有新聞部主管長期未予補實之情事,顯見其內部控管與自律機制運作失靈。

陳耀祥補充,針對中天新聞換照案,先前已經109年8月21日申設及換照諮詢會議第142次會議審議,並作成建議不予換照之初審決議。為使該公司能充分與該會及社會展開對話還召開聽證會,惟該台未能就其「內控與自律失靈之原因」及「如何排除上層股東干預與解決機制」,提出有利的說明。

陳耀祥強調,在聽證會中,中天公司董事林柏川與大股東蔡衍明的陳述證實蔡衍明、非中天公司人員邱佳瑜直接或間接介入中天新聞台製播的情事,明顯違反該公司所訂「中天電視新聞自主公約」,新聞部相關主管均未表示異議,亦未見自律內控機制對此提出檢討與反省,印證該台營運不善。

NCC表示,在換照過程中,中天公司提出多次補充意見陳述及承諾,包括:1.增加1名專職編審。2.落實新版教育訓練計畫。3.強化新聞台考核制度。4.確實履行評論性節目的風險控管。5.強化申訴案件處理。6.確實執行倫理委員會決議及增加倫委員成員。7.配合主管機關指導執行獨立審查人制度。8.落實中天新聞台人事由中天電視董事會及總經理管理的制度。惟此8項措施仍未能有效說明其如何排除上層股東不當干預。

陳耀祥補充,103年審理中天新聞換照案時,尚盼中天公司依各項要求改正,該台雖受到NCC多次警示與要求落實附款,卻未能如實執行。綜上所述,中天公司未遵守自定之新聞製播規範、多次虛偽陳述、選擇性執行自訂之相關自律規範,使該會認為未改善過往違規情事,更難以落實未來6年營運計畫,因此依衛廣法第19條規定駁回其申請,不予換照。

NCC考量上述決定後,續涉及勞動權益保障事宜,該會除籲請申請人應積極負擔雇主責任,也將函知勞動主管機關,請其注意勞動權益保護情事、訂閱收視戶權益及上下架事宜,該會將後續注意並妥為因應。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下午舉辦說明記者會,針對「換照案」一事,中天集團3位女記者對主委陳耀祥輪番提問。   圖:張良一/攝

NCC說明,中天新聞台執照效期內(103.12.12~109.12.11),截至決議日中天新聞台違規情形。   表:NCC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