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519斷軌事件引發安全疑慮,雖未發生事故,但交通部長林佳龍限期調查及懲處。台鐵今(12)日向交通部提交懲處建議,局長張政源對屬員疏於督導考核,自請處分記過1次;至於「吹哨者」道班及調度所領班等基層,雖未如實填報略有疏失,但考量察覺軌道異狀、即時防止事故有功,功過相抵後不予懲處。

台鐵斷軌事件於11月5日提報行政調查報告後,今日提出懲處建議名單,其中懲處8人,包括副局長督導不周申誡1次、工務處長督導不周申誡2次、工務處副處長督導不周申誡1次、工務段長督導不周記過1次、工務段養路主任未向上級報告亦未追蹤處理,申誡1次、台中工務段監工處置不當申誡2次、台中工務段主任督導不周申誡1次、成功站值班站長違反通報要點未立即通報,申誡1次。

至於「吹哨者」成功道班領班、調度所領班,則考量功過相抵、不予懲處。另獎勵及時察覺有異狀並主動通報者,調度總所調度員嘉獎1次、司機員通報有功,嘉獎1次提昇為記功1次。

林佳龍指示,基於「獎由下起、懲自上先」原則,層級越高之主管應負起更多責任。自請處分的台鐵局長張政源,考量未能督導所屬落實軌道養護、抽換,應負「對屬員疏於督導考核」之責,交通部依「交通事業鐵路人員獎懲標準表」相關規定,核予記過1次之處分。而基層同仁及時察覺軌道異狀,雖在通報程序有所疏漏,但其功過應一併考量。

林佳龍也強調,今年5月19日成功站路段發生斷軌後,10月28日在永康路段同樣發生斷軌事件,顯見軌道養護作業由上到下存在系統性問題,請台鐵局深切檢討,並全力配合運安會調查,如有新事實發現,滾動檢討行政懲處範圍。

另為協助台鐵落實鐵道安全改善,林佳龍指示成立「交通部台鐵軌道安全督導小組」,目前已由三位次長偕同專家學者分別赴台鐵七個工務段,完成軌道養護之督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