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明年元旦起放寬含有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美豬進口,但台北市等縣市的食安自治條例規定不得販售瘦肉精豬肉製品。對此,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昨(28日)於立院表示,台北市如果訂這樣,「所有牛排店都關掉了」,下午則改口稱,是「2/3的牛排店會關掉」。對此,台北市衛生局今下午發新聞稿強調,台北市僅針對豬肉製品要求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並不包括「牛肉製品」,與陳吉仲說法不符。

台北市衛生局發布新聞稿指出,有關農委會主委昨於立法院質詢表示「如果台北市食安條例修正通過,所有牛排店都關掉了!」的說法,《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於105年12月13日增訂:「本市販售之豬肉及其他相關產製品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僅針對「豬肉製品」要求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並不包含「牛肉製品」。

衛生局表示,台北市議會近期審議《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修正案,針對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增訂豬肉製品相關罰則;牛肉部分依行政院衛生署(現衛福部)101年8月15日預告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並提出「安全容許、牛豬分、強制標示、排除內臟」的16字政策原則,於同年9月11日公告增訂牛肉(肌肉部位)萊克多巴胺安全容許量0.01ppm,若牛肉及其製品檢驗結果超出衛福部訂定之安全容許量,則依食安法處6萬元至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