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關中天引發另一爭議,駐日代表、前行政院長謝長廷今(22)日在臉書指出,當年要關TVBS時,扁說該做就去做,但後來輿論帶風向說不要做歷史罪人後,扁才公開表示絕對不會關電視台。謝長廷還酸扁說,本來為總統擋子彈也是屬下的責任,沒有什麼好抱怨,但事隔多年,還在重複的講,至少對姚文智等很不公平。
謝長廷今日在臉書發文指出,最近中天換照的風波,引起爭議,各種意見都有,陳水扁也加入發言,但有部份顯然跟他的記憶不同。
謝長廷說,他2005年當行政院長前後不到一年,每星期都有見阿扁總統並報告業務。新聞局要處置TVBS,當然有向他報告,他也有向總統報告,記憶中扁知道也表示該做的就去做。
謝長廷說,依照常理,經常見面不可能不報告,他如果反對也不可能持續進行,當時的輿論帶風向跟現在一樣,多是呼籲扁不要替行政院背黑鍋,做了歷史罪人云云,事後扁公開表示絕對不會關電視台,輿論導向扁堅守原則,力擋行政院關電視台,最後都由行政院和新聞局長姚文智做壞人。本來為總統擋子彈也是屬下的責任,沒有什麼好抱怨。但事隔多年,還在重複的講,至少對姚文智等很不公平。
謝長廷說,當時新聞局要處分的原因有幾個層次:
1、T台創立時的原始股東有兩家,形式上符合法令規定,但兩家實質是同一家公司出資,依香港TVB的財報揭示,屬於同一家,究竟是以實質為準?還是以形式為準?當時新聞局和法律顧問建議採實質認定。我同意也支持。
2、有人檢舉該公司資本是中資,這點很難查出實據。
3、至於TVBS是不是公正的媒體?是另一層次的問題,對於當時的我來說,那不是媒體而是政黨文宣,該台提供給爆料天王抹黑我涉高捷有貪污弊案,不過我被指涉貪污大大小小16件,沒有一件起訴(不是起訴而無罪),而且大部分都在馬政府時代確定,可以所謂弊案都是假案,所謂新聞不是報導而是製造。
4、T台持續攻擊我,造謠說我開黃腔,最後告上法院,判決賠償我30萬元,也是在馬政府時代。
5、2006年底該台在我選台北市長最後一星期提供給陳、林兩位先生爆料,指控我在1998年高雄巿長選舉時,提供吳敦義緋聞錄音帶給陳先生云云,造成我落選,後來我追訴刑責,接受測謊,結果兩人都判罪坐牢,並賠償共230萬元。
所以很難說這個電台當時的新聞台是公正媒體,甚至是不是媒體(新聞台)都有爭議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