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起,豬原料原產地要全面標示,為此,衛生福利部續迪化商圈試辦後,第二波以全台具有65家量販業者及66家便利購之家樂福及其量販附屬之美食街為試辦商家,今(22)衛福部部長陳時中也在現場進行實際訪視,蒐集業者意見及面臨的實務問題。
未來,無論是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零售通路,至餐廳、便當店、小吃攤等,或是生鮮豬肉、加工食品、滷肉飯、貢丸湯或是任何含豬肉及可供食用部位的食品,全都要清楚標示豬原料原產地。希望兼顧消費者透明豬肉原產地資訊及產業者實務可執行的前提下,落實豬原料原產地的標示,方便民眾選購。
此外,為落實食品產業界對含豬肉及其可食部位原產地標示,衛生福利部陸續辦理多場標示法規說明會、製作標示自學影片、宣導單張海報、標籤、問答集等相關資料,置放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食品標示諮詢平台」,並請地方衛生局輔導美食街、老街、夜市、傳統市場、觀光風景區食品業者建立標示示範區,自110年起,至相關肉品製造業、販賣業(如超市、賣場、傳統市場)及餐飲場所等加強稽查抽驗,並比對肉品來源資訊,確認標示正確性。
110年起,豬原料原產地要全面標示,衛生福利部續迪化商圈試辦後,第二波以家樂福及其量販附屬之美食街為試辦商家。 圖:翻攝自網路食藥署宣傳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