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口罩國家隊」新北市口罩大廠康匠公司在尚未取得許可證情況下,私設生產線生產醫用口罩,新北地檢署今(15)天指揮新北市調處前往康匠公司新北市、桃園市的廠區搜索,查扣銷退貨明細表、生產日報表等證物,並約談康匠陳姓負責人及徐姓總廠長,訊後依違反《藥事法》諭令陳姓負責人35萬元交保,徐姓總廠長30萬元交保,全案還在釐清中。

食藥署9月22日會同新北市衛生局、桃園市衛生局,分別前往康匠公司德昌廠、桃園廠稽查,發現2工廠尚未取得醫療器材優良製造規範(GMP)以及產品認可登錄,卻私設生產線製造第二等級醫用手術口罩,當場封存544萬2505片、120萬1140片口罩,移請新北市調處偵辦。

新北地檢署打擊民生犯罪專組檢察官余佳恩,指揮新北市市調處前往搜索康匠新北市及桃園市的廠區,查扣銷退貨明細表、生產日報表等證物,經檢察官約詢陳姓負責人、徐姓總廠長到案說明,認為陳姓負責人及徐姓總廠長均涉嫌違反《藥事法》嫌疑重大,惟尚無羈押之必要,諭知陳姓負責人35萬元交保、徐姓總廠長30萬元交保。

檢調表示,醫用口罩屬醫療器材,須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即衛福部申請醫療器材製造業藥商許可執照,並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才可製造;分設營業處所或分廠仍應各別辦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