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正在研擬新的數位法案,防止微軟、Google、蘋果、臉書等科技巨擘壟斷市場,威脅到其他競爭對手生存與客戶權益。最新消息指出,歐盟計劃要求大型科技公司開放資料共享,並禁止業者在3C產品上預載應用程式,獨厚特定廠商。

英國《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報導,歐盟正在草擬的《數位服務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中規定,禁止亞馬遜、蘋果及Google等科技巨頭利用平台上收集到的資料從事商業行為,除非他們願意與中小型競爭者共享這些資料。

此外,法案也禁止科技巨頭們在平台上享有「特別待遇」,以免損害競爭對手的權益。例如,蘋果、Google不應在產品上(含手機、平板和筆電)預載自家App,也不該強迫其他品牌配合,用戶應有移除預設程式的權利,且移除後這些產品仍能正常運作。

歐盟委員會競爭事務專員Margrethe Vestager表示,預計今年底根據法案公布新規,要求大型科技企業向中小型競爭對手開放資料,確保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