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隊友。好像台語俗諺說的:「阿公娶細姨─加婆(台語雞與家同音)。」用國語來說,就是「呆子幫忙,越幫越忙」,專門「幫倒忙」的。
2020年9月29日《新頭殼》報導〈黃立成護航歐陽娜娜:想唱什麼都可以!網洗版砲轟:藝人可浪漫但不能無知〉:
「台灣女星歐陽娜娜登上中國央視的國慶晚會,與其他歌手合唱〈我的祖國〉,消息一出引發各界爭議。同為藝人的黃立成今(29)天凌晨發文護航歐陽娜娜,直言……:
『台灣是一個民主國家,你想唱什麼就唱甚麼,我去了NBA,美國職棒大聯盟和NFL比賽,在那裡一個非公民唱國歌。』
話鋒一轉,他更批台灣政府,『並不非常支援我們的娛樂文化,我們站起來自己做,所以不要惹我們的藝術家』。對此,發文短短10小時,已遭逾千名網友砲轟,……」
為何央視一定要找台灣藝人上台?
自1983年起開始,中國中央廣播電視總台舉辦的春節聯歡晚會(央視春晚),隔年1984年起,就固定安排一位台港歌手來演唱「統戰歌曲」。當時台灣還在戒嚴時代,香港也還在英國統治時期,所以會去配合老共的台港歌手,坦白說都是在台港的非主流或過氣歌手。
像是1984年央視春晚安排來自香港的歌手張明敏,除了演唱〈我的中國心〉與〈壠上行〉以外,還唱了台灣校園民歌,葉佳修創作的〈外婆的澎湖灣〉與〈鄉間的小路〉。這是中國電視台首次播出台灣歌曲,果然大受歡迎。
隔年(1985)央視春晚又安排美國喜瑞都的市長(全美首位華裔市長)黃錦波,演唱台灣校園民歌,1983年投共的「附匪藝人」侯德健創作的〈龍的傳人〉,統戰效果似乎更好。
到了1987年,央視春晚安排了曾在台灣出道並走紅過,但當時已轉赴美國發展的台美混血歌手費翔,演唱〈故鄉的雲〉與〈冬天裡的一把火〉。在央視裡看到勁歌熱舞的資本主義腐敗模式,也讓中國觀眾大開眼界。
1988年蔣經國死了,台灣也解嚴了,央視春晚乾脆直接從台灣找來了原住民歌手萬沙浪,載歌載舞獨唱「山地歌曲」〈娜魯灣情歌〉。然後再與來自廣西壯族的女歌手韋唯,合唱〈相聚在龍年〉,代表全中國「少數民族」支持統一的熱切期盼。
不得不佩服「永遠姓黨」的中國央視,為了對台統戰,真的是按部就班,循序漸進。從香港歌手、美籍華裔市長、美台籍台美混血歌手,到純正台灣原住民歌手,從此台籍歌手出席央視春晚,就成了慣例,也成了一年一度的「統戰大戲」,能在央視春晚露面的台籍藝人,也都感到光宗耀祖,名利雙收。
為何春晚可以?十一國慶不行?
拳譜上講說:「練拳不練功,到老一場空」,黃立成要替歐陽娜娜說話,偏偏自己書又讀得太少,一開口就破綻百出,難怪被鄉民「電」得「金閃閃」,只剩一個「慘」字了得,根本就是來「幫倒忙」的。
台灣藝人上央視春晚,明明唱得都是大家心知肚明的統戰歌曲,甚至央視高層為何安排這個台灣藝人,今年唱這首歌或與人合唱這首歌,背後都有「統戰」意涵的。
但春節終究是個民俗節日,除了中國與台灣,韓國或越南等其他亞洲國家也過農曆新年,所以嚴格來說不完全是政治,這也給了台灣政府一個下台階。
因此從1988年起,沒有雙重國籍的萬沙浪踏上央視春晚舞台之後,這三十多年來,台灣政府無論國民黨還是民進黨執政,也從未依法處分過任何上央視春晚表演的台灣藝人。
但這次歐陽娜娜上央視唱中國的愛國歌曲,不是在央視春晚,而是央視的十一國慶晚會。十一國慶這是純政治性的節日,韓國與越南也沒人在過什麼十一國慶,台灣政府已經被逼到絕路,完全沒任何下台階可以視若無睹了。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1條第1項規定:
「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下列行為:一、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 、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二、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行為。」
央視安排歐陽娜娜在十一國慶演唱〈我的祖國〉,跟以往在春晚安排台灣藝人唱什麼〈故鄉的雲〉或〈相聚在龍年〉不同。這就像習大大宣告「92共識就是一國兩制」,完全赤裸裸的圖窮匕見,把台灣政府的下台階全拆了。
如果不是政治性的十一國慶,不是絕對姓黨的央視主辦,或者不是唱〈我的祖國〉,只要這三個條件缺一,台灣政府就一定會裝糊塗,跟過去30年一樣假裝沒看到。可惜黃立成書讀得太少,完全不懂歐陽娜娜為何犯眾怒的歷史背景。
為何鄉民與媒體都只罵歐陽娜娜?
當然,黃立成或許也要抗議,又不是只有歐陽娜娜一個人去唱〈我的祖國〉,張韶涵不是也要去唱嗎?為何鄉民與媒體都只罵歐陽娜娜一個人,卻沒聽到有太多人在罵張韶涵?
黃立成就是書讀得太少,中文不懂也就算了,連英文用得也大有問題。他的臉書應該是用英文寫的:
“Taiwan government is not very supportive of our entertainment/culture. We stand up and do it ourselves so don’t fuck with our artists.”(台灣政府並不非常支援我們的娛樂文化,我們站起來自己做,所以不要惹我們的藝術家。)
英文裡的Artists,指的是藝術家或美術家,通常是畫家,也就是比較偏原創性。至於藝人或表演工作者,通常會用Artistes,所以1919年成立,美國最有實力的Associated Actors and Artistes of America(美國演員與藝人聯合會,簡稱4As),用的是Artistes。
當然,Artists也可以用來形容藝人或表演工作者。但如果一定要這樣擴大解釋,Artists也可以用來形容騙子,不是嗎?尤其是黃立成在臉書上把Artists翻成藝術家,請問大家一聽到藝術家,你會想到的是張大千?還是大S?
鄉民們評價台派或舔中派的演藝人員,還是有一把尺。除了政治立場之外,就是必須有代表作。作品若不暢銷,至少要得獎,也就是獲得專業肯定,這很重要。
女黃安劉樂妍與黃安不同之處,就在於黃安至少還有一首歌〈新鴛鴦蝴蝶夢〉,讓台灣人有點印象。歐陽娜娜與張韶涵的最大不同,也就在張韶涵有一首歌〈隱形的翅膀〉,就算年輕人沒聽過,也可以上網去聽「港湖胖虎」唱的高階變化版。
簡單說,在演藝圈沒有代表作的人,就不能算是藝人,更不會是黃立成說的「藝術家Artists」。就像去年打鄭麗君巴掌及今年到李登輝靈堂潑漆的鄭惠中一樣,只是單純刷存在感而已。
中國有十幾億人,演藝圈的競爭比台灣更激烈,潛規則也比台灣更誇張。歐陽娜娜沒有任何讓台灣人有印象的代表作,為何會被中國選上,代表台灣來唱統戰歌曲?鄉民們不罵張韶涵,卻只罵歐陽娜娜,原因不也就在這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