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星歐陽娜娜登上中國央視的國慶節目,與其他歌手一起合唱〈我的祖國〉,引發爭議,陸委會表示若有涉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可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歐陽娜娜父親歐陽龍日前提及女兒有許多負面新聞時,也心疼表示:「好壞都接受」。

歐陽龍日前出席女兒歐陽娜娜演出的戲劇《腦波小姐》活動時,談到娜娜有許多的負面新聞,身為父親的他不禁替女兒解釋,「娜娜除了拉琴以外,她也拍戲、代言、做綜藝節目」,他提及娜娜一個人背著大提琴,去美國、北京考試、爭取面試和試鏡機會,他都告訴娜娜:「別人說得對的,你參考謝謝他;別人說得不對的,不要難過,因為他不認得你」。

歐陽龍也提及,新聞媒體上說娜娜賺了很多錢養全家,「我跟傅娟都是演員出身,後來從政,如果我們要靠女兒賺錢養家,說不定早就餓死了」。歐陽龍強調,一個藝人有價值才有價格,「我要求孩子追求的是價值」,他也表示他都尊重孩子的意見,「當孩子有疑義時,提出來共同討論」,他最後也說,身為公眾人物就算外界評斷有點偏差,「也沒有澄清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