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歐陽娜娜、張韶涵將於中國國慶晚會上,與其他中港藝人合唱《我的祖國》等歌曲,引起行政院長、陸委會、文化部高度關注,甚至恐涉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開罰50萬元。對此,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今(29日)不滿稱,「現在連唱歌的自由都沒有」,政府不先自己檢討演藝環境,還在背後捅演藝人員一刀。

就歐陽娜娜若被陸委會認定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1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90之2條規定開罰,文化部將依法核處。媒體報導,如依法,得開罰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陳玉珍主張,人民有言論自由,國家與政府不先自己檢討演藝環境,沒給演藝人員充分發展的空間與足夠收入的空間,讓演藝人員迫不得已得到海外、世界各地去發展;政府不但不能當演藝人員的後盾,還要在背後插自己國民一刀、捅演藝人員一刀,在演藝人員可以在外面發光發熱時,還來用威嚇、恐嚇的方式,限制演藝人員的言論自由,這個政府,他們只能說很遺憾。

陳玉珍更質問,如果唱這首歌(《我的祖國》)就表示叛國的話,那總統蔡英文常常在唱「三民主義、吾黨所宗」就表示蔡英文是國民黨員嗎?是這樣嗎?所以蔡英文是不是叛黨背叛民進黨?

陳玉珍接著說,民進黨是認為唱這首歌,就代表不認同國家嗎?唱一首歌就等於不認同這個國家,那只要民進黨官員唱「三民主義、吾黨所宗」,所以就代表他們認同三民主義,是國民黨員嗎?這其實都是在那個環境下,為了演藝生活必須賺這個錢,難道民進黨員也是為了領薪水,才不得已要唱「三民主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