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治安再亮紅燈?鳳山發生街頭暴力,警方「火速」清理現場,被質疑粉飾太平,巿長陳其邁今(23)日主持上任後首次治安會報回應,犯罪偵查必須確保符合法令,至於其他細節容有檢討的地方,警察局長必須就這部分檢討。

鳳山昨天凌晨有兩派人馬疑似為了喬債在街頭砍殺濺血,警方竟然在媒體鏡頭前,立刻動員清理現場,除了將碎片掃到路旁外,還急著將遭砸3輛車輛開走移置,甚至告誡店家「監視器畫面別外流」,對於此有市民譏諷:鳳山區乾脆改叫太平區。

陳其邁強調,警方在相關案件的處理,它本身是一個刑事案件,所以,必須是在整個現場的搜證,或者是說在整個犯罪的偵查,必須確保每一個動作,都必須符合相關的刑事訴訟跟整個法令的規定,至於其它執行的細節容有檢討的地方,例如第一時間現場必須能很快速地向媒體、民眾妥善的說明,警察局長劉柏良必須就這部份檢討。

劉柏良指出,昨天凌晨這件案子是前天晚上由前鎮分局接報後就前往盤查,當中有10位青年在公園,盤查完之後因為沒有其它事證就讓他走,他們雙方一部分再過半個鐘頭之後,這個案子就發生在鳳山,警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趕快做傷患的救護,然後現場跡證帶回派出所來保全,過程當中也透過現場的監視器調錄,還有現場遺留車輛的行車紀錄器裡面,發現到有前一次前鎮的事情。

劉柏良表示,凌晨3時許跟前鎮分局連絡,拿到名單車號,早上4時許抓到10人,6時許抓了12人,到了昨晚總共抓了22人,其中1人並由地檢署向法院聲押獲准,對於街頭暴力,警察局不容許發生,一旦發生,也要在最短時間查緝到案。

劉柏良說,整起案件還會向上溯源,目前據了解是因為1萬塊問題,但是不是如此,還要擴大清查,對相關涉案人等,警方絕不放手;昨天凌晨鳳山街頭的案子,警消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趕快做傷患救護,然後現場跡證帶回派出所保全,過程中也透過現場監視器的調錄,還有遺留車輛的行車紀錄器,發現對方曾在前鎮轄區談判被警網盤查過。

陳其邁最後補充說明,打擊暴力犯罪,要求警方必須在接到相關案件時,採取迅速的行動,這段時間包括說劉姓少女的一個案件,警察同仁也都本於他們的一個職責,對於這些相關案件的一個追查也展現破案決心,希望說未來針對這種街頭鬥毆、這種暴力犯罪,也必須在最短的時間能夠破案,將加害者或者是行為人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