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及父母等5人涉「議會請吃選舉飯」案,彰化地檢署認涉犯選罷法投票行賄等罪嫌,當庭逮捕,並聲請羈押。國民黨質疑,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吳音寧一指控,檢調就出手,批檢調不應淪任何政黨打擊對手的打手。對此,黃帝穎律師今(17)日痛批國民黨法盲,法院裁准搜索謝典霖,代表檢察官有備而來。

黃帝穎提及,彰化地檢署持搜索票到謝典霖等人9處住居所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經檢察官訊問,認被告謝新隆、鄭汝芬、謝典霖及劉姓服務處幹部、議會法制室主任黃于賓等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99 條的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有逃亡、湮證、勾串之虞,有羈押的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並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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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直言,國民黨發言人竟稱,吳音寧公開指控後,彰化地檢署隨後分案偵辦,要求檢方說清楚啟動偵辦的依據為何?究竟是掌握具體事證,還是政治人物一指控檢調就出手?絕不應淪為任何政黨打擊政治對手的「政治打手」。

黃帝穎強調,依「刑事訴訟法」,搜索在強制處分程序上,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經法院裁准搜索票,才得執行搜索,司法實務上,檢方偵辦議長賄選案,通常列為矚目案件,檢察官必然嚴謹偵辦及蒐證,才可能說服法院裁准搜索。他痛批,國民黨瞎扯檢調政治打手,竟對刑事訴訟法全然無知,簡直法盲,「支持檢察官打擊犯罪嚴查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