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蘇震清今(21)日遭台北地檢署以收受2,580萬元賄款,遭以收賄罪,並求從重量刑,民進黨廉政會表示,廉政會已將蘇震清做出停權3年決議,後續將視司法審判結果再行評議。
廉政會表示,廉政會已於2020年8月2日召開第九屆第一次臨時會決議立案調查,決議若被調查人遭台北地方法院羈押即停權,也於同月11日召開第九屆第二次臨時會舉行調查會議,並作出停權3年之決議;後續將靜待司法審判結果,以為是否再繼續做相關評議之依據。
根據民進黨廉政條例規定,涉犯犯貪污、詐欺或恐嚇取財等相關罪刑,如經法院判決有罪者,廉政會應停止調查,逕予停權或除名之處分。停權最高不得超過五年。也就是一審判決有罪則予以停權或除名處分。而廉政條例附件也規定,貪污所得逾50萬元者,應予以除名。
至於遠景基金會董事長陳唐山這次不起訴,他透過幕僚表示,目前沒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