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21)日偵結立委收賄案,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稅捐稽徵法、侵占等罪起訴包含前、現任立委蘇震清、徐永明、陳超明、廖國棟、趙正宇及一干立委辦公室主任共12人,北檢更痛批立委自淪為太流負責人李恆隆「以金錢豢養之家臣」。
檢方指出,此次被起訴者包含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徐永明現任與前任立委,以及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復華、陳超明辦公室主任梁文一、前太流負責人李恆隆、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趙正宇辦公室主任林家騏、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等人。前立委陳唐山則獲不起訴。
根據北檢公布資料,檢調歷經多年監聽、行動蒐證,查出蘇震清從2012到2015年間收賄2580萬元、蘇震清辦公室主任余學洋收賄124萬元;廖國棟收賄790萬元、辦公室主任丁復華收賄賂180萬元;陳超明收賄100萬元、辦公室主任梁文一收賄50萬元;徐永明雖透過趨勢民調總經理吳世昌,與前太流公司董事長李恆隆期約賄賂,但因溝通誤會,沒收到錢。
此外,趙正宇的辦公室主任林家騏,涉嫌運用趙正宇的立委職權,透過郭克銘收受寶塚公司負責人陳明瀚、展雲企業董事長鍾克信賄賂,施壓營建署以及陽明山官員管理處,將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區內的土地自管制區劃出,變更為殯葬用地,讓業者可在管制區內土地興建土木,最後向陳明瀚詐得1100萬元。趙正宇雖未收賄,但被查出把仲介土地買賣的佣金用政治獻金名義包裝,逃漏所得稅,同時因有170萬元財產來源不明罪嫌而,一併遭起訴。
獲緩起訴的被告則有李恆隆胞姊李秀峰、統領百貨總經理翁華利、璞揚建設負責人蕭立志、林鈺傑;不起訴者除了陳唐山之外,尚有郭克銘秘書郝毓汶、蘇震清助理洪思佳、徐永明辦公室主任、徐永明助理李承值、李恒隆傳話密使陳虹羽、陽管處長劉培東、展雲企業董事長鍾克信、寶塚生命紀念園負責人陳明瀚。
北檢痛批蘇震清等立委,淪為李恆隆以金錢豢養的家臣,以立委職權對公務員進行威逼、恫嚇,謀求私利與財團掛勾,嚴重危害我國之公平正義、吏治廉潔,對憲政體制造成重大威脅,致使立法權得以藉由干預行政權進以侵犯司法權,混亂、斲傷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甚鉅,建請法院予以重懲,從重量刑,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