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10日遭港警依港版國安法「勾結境外勢力」等罪名逮捕。遭逮捕的第二日 (11日),黎智英被帶離旺角警署,並押往西貢碼頭蒐證。

根據港媒報導,今早黎智英遭警方押往西貢遊艇會,其代表律師亦在場。早上11點,港警前往西貢遊艇停泊處,由多名警員將黎智英帶下車,黎智英雙手上銬,且有四至五名警員跟隨。

抵達西貢後,黎智英隨警方登上遊艇進行搜查,約半小時後才離開遊艇,並再次由警員載回旺角警署。除了遊艇蒐證,警方也持續動員搜查壹傳媒集團大樓,以及黎智英次子所經營的餐廳「四季常餐」、「YakiniKuu」。

根據港版國安法,勾結境外勢力觸犯港版國安法第29條,可判三至十年刑責。若涉及港版國安法55條「危害國家安全者由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黎智英恐怕將面臨送中命運,被移送至中國相關檢察院與法院審理。

作為港版國安法實施後最受關注的一起逮捕案件,中國新聞媒體也做出報導,稱黎智英「持續利用蘋果日報平台,接收國外最新亂港指令,要求香港反對派繼續採取,各種手段各種方式阻撓香港國安法實施,以換取國際關注。」《環球日報》更直指其他遭逮捕的壹傳媒高層涉嫌串謀詐騙,以欺詐手段低價使用廠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