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長盧秀燕今(8日)表示,針對環保署撤銷台中市政府台中火力發電廠的處分,會繼續努力,不排除提抗告。

台中火力發電廠遭台中市政府環保局以生媒使用量超標,重罰1800萬元,行政院環保署認為中市環保局引用法條錯誤,因此撤銷決議。台中市環保局不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聲請停止原處分訴訟,北高行7日裁定,駁回聲請。

台中市環保局認為中火在2019年1月至11月期間用的生煤使用量,已經超過操作許可證所許可的量,因此違反空氣汙染防制法等。

且後續進行複查時,發現中火仍未改善,因此三度裁罰,並廢止該廠鍋爐發電程序2號機、3號機的操作許可證與生媒使用許可證。

行政院環保署於今年2月25日撤銷台中市環保局的3項處分,台中市環保局不服,提出訴願,行政院決議不受理。中市環保局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北高行昨天駁回聲請。

盧秀燕受訪表示,環保署的責任在於保護環境,沒想到竟然「官官相護」撤銷台中市政府對中火的處分。為了民眾的健康,會繼續努力,不排除提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