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獨派大老辜寬敏成立的台灣制憲基金會提出制定新憲公投案,盼爭取在2021年舉行公投,題目包含:「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台灣現狀的新憲法?」、「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啟動憲法改造工程?」而中央選舉委員會今(7日)召開委員會議後,仍決議該2項公投提案,仍需函請提案人之領銜人限期補正。

就辜寬敏領銜提出的制憲公投提案,中選會曾於7月14日召開聽證會,召集學者、專家討論。台灣制憲基金會執行長林宜正主張,現行憲法以兩岸統一為目標,與多數民意背離,因此憲法應該被改造。

但當天討論的主要癥結點在於,大家對於什麼才是「符合台灣現狀」的認知各有不同。且辜寬敏提案的內容之一,是要求制訂新的憲法,也與總統蔡英文定調的「修憲」工程方向不一致。

中選會今開會後更決議,函請提案人之領銜人限期補正。中選會說明,依據公民投票法第10條第3項規定,「主管機關於收到公民投票提案或補正之提案後,應於60日內完成審核。經審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敘明理由,通知提案人之領銜人於30日內補正,並以一次為限,屆期未補正或經補正仍不符規定者予以駁回:一、提案非第二條規定之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二、提案違反前條第四項所定辦法之規定。三、提案不合第一條第二項或前條第八項規定。四、提案有第三十二條規定之情事。五、提案內容不能瞭解其提案真意。」

另有關中油在桃園的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引來環保團體抗議,已破壞大潭藻礁海岸及海域,因此提案要求遷離。中選會也決議,該案有舉行聽證必要,以釐清相關爭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