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集體收賄案,台北地院昨日裁定立委廖國棟、陳超明、蘇震清等人羈押禁見,時代力量前主席徐永明則以80萬元交保,而立委趙正宇先前也以100萬元交保,對此,前立委孫千質疑,「同樣是立委涉貪,為什麼雙重標準?地院法官是糊塗了嗎?」
孫大千指出趙正宇和徐永明裁定交保理由中的五個矛盾。第一,他指出,羈押禁見的目的是為了防止串供,和徐永明是否是期約收賄根本沒有關係。難道期約收賄就沒有串供和滅證的疑慮嗎?
接著,孫大千將矛頭指向法院裁定,既然審理法官是以「涉案人數眾多且位居要職或有相當財力,有相當之影響力。現今網路及通訊軟體發達,被告可輕易以秘密方式與他人溝通以進行勾串」為理由,裁定羈押其他涉案立委,為什麼就不適用於趙正宇和徐永明呢?
孫大千認為,行賄廠商既然已經裁定交保,如果再把涉嫌收賄的趙正宇縱放出去,難道不擔心雙方可以透過私下管道勾串證詞嗎?
孫大千又質疑,其他涉案立委不分主從,一律羈押禁見,為什麼偏偏獨厚趙正宇,認定只需將辦公室主任收押,立委本人可以交保呢?
最後,孫大千表示,趙正宇和徐永明兩人並無當庭認罪,而是各自提出荒謬理由,企圖矇混過關,兩人交保後,難道不會用盡洪荒之力,偽造證據,尋找人頭,串證圓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