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因脫黨參選遭民進黨開除黨籍的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今年5月重新申請入黨,民進黨中常會昨(29)日討論時,有中常委表明,應修改「黨員入黨辦法」,明訂違紀參選者可直接否決入黨申請,被與會者認為是「李婉鈺條款」。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梁文傑隨後證實,中常委就是他。李婉鈺今則回嗆,「大家不也是不記前嫌的還讓他擔任中常委?!」李更酸,若梁還在因人設事,格局太小。

李婉鈺表示,當初加入民進黨是因為自己是非常熱愛台灣的台灣人,也非常認同民進黨為台灣打拼的精神,而當初會脫黨,就是被打壓對待(初選不公)原因。

李婉鈺指出,當一個人甚至一個黨,遭受到派系或是異己的不斷攻擊跟不當打壓,勇於起身反抗,「我想這是台灣人的氣魄,我不願意造成黨左右為難,所以選擇脫黨孤軍奮鬥」。她說,現在自己是受蔡英文主席納百川感召辣台派,加上非常多鄉親期待她能重請回黨,所以申請重回黨。

李婉鈺強調,相信民主進步黨,是為了台灣好、台灣進步的政黨!為了進步不惜摩擦碰撞而讓民主進步,台灣更好,這才是黨規的精神吧?

至於梁文傑,李婉鈺直言,「大家不也是不記前嫌的還讓他擔任中常委?!」如果他還在因人設事,格局實用太小,提案「李婉鈺條款」這種小事,還不如把心思花在 想想如何讓所有民眾真正瞭解民進黨、認同民進黨,一起來愛台灣,愛我們珍貴自由民主,不要辜負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