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前議員李婉鈺2014年因脫黨參選遭民進黨開除,因已被除名超過5年,今年5月重新申請入黨;民進黨昨(29)日中常會臨時動議時,有中常委表明,應修改「黨員入黨辦法」,明訂違紀參選者可直接否決入黨申請,被與會者認為是「李婉鈺條款」。對此,台北市議員梁文傑跳出來說,「中常委就是我。」
梁文傑直言,「我不是針對李婉鈺,而是我很討厭一些違紀參選被退黨,其間一直找民進黨麻煩,然後幾年後又覺得民進黨聲勢好說要回民進黨的人。」
梁文傑說,「我認為允許這些人回黨是對黨的污辱,尤其是對黨齡25年如我之人。」
他強調,「黨有黨格,正如人有人格。」
李婉鈺於2014年因脫黨參選新北市議員,遭開除黨籍、今年代表一邊一國行動黨參選台北市立委落選。李今年5月申請重新加入民進黨,依民進黨「黨員入黨辦法」規定,曾退黨或遭開除黨籍的黨員再申請入黨,應報請中央黨部核准,李案可望由新任複審小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