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警察子弟的國民黨籍不分區立委陳以信今 (24) 日在臉書貼文表示,為保護監察院長提名人陳菊,而強行阻擋國民黨立委進入議場的行為,已造成警察權不當介入立法權的違憲爭議,痛批警政高層「憲法教育不及格」。

七月十四日,立法院因監察院人事案爆發肢體衝突,警察在院區內維安,讓國民黨質疑民進黨動用警察權干預立法權。昨(23日)上午藍委陳玉珍、陳以信、葉毓蘭、鄭正鈐等人赴警政署考察,質疑警力調度依據。

警政署表示,他們是根據立法院組織法第31條第4項、立法院警衛勤務規則第3條及第5條,依立院請求調派員警支援警衛勤務,受立法指揮監督,對於院內推擠則是採柔性區隔,依法維安。

不過對於警政署的解釋,陳以信在臉書發文表達不滿,他說自己身為警察子弟,不願對警察說出不敬的話,但警政署高層的憲法教育必須加強。他強調在立法院院區內,就是立法權行使的場域,行政權必須謙遜以待,特別是警察權,絕不能擋在其中,妨礙立法權行使。

陳以信表示,立委彼此肢體衝撞也是議事攻防的一部分,更是立委行使立法權的一種過程,代表人民不同意志之間的強烈摩擦,警察權在旁只能尊重觀看,絕對不能動手介入。他指出,立委在院區內執行立法權時發生衝撞,警察擋在中間 :「那為什麼我們在議場打架時警察不過來幫忙?你們就知道那時候警察權要站在外面,那為什麼在院區時警察要站在裡面?」

對於14日警察在立法院院區內,為保護監察院長提名人陳菊,而強行阻擋國民黨立委進入議場的行為,陳以信表示這種作法已造成警察權不當介入立法權的違憲爭議 :「這根本不是安全理由,是憲法教育不及格,呼籲警政高層必須加強憲法教育,並不容許警察權再次介入立法權,甚至成為特定政黨或政治人物的打手。」

抗議群眾高舉自製旗幟,痛批「提名陳菊不要臉,蔡英文是大騙子」。警察在旁戒護。   圖:謝孟華/攝

國民黨立委陳以信批警察權干預立法權有違憲爭議。   圖:新頭殼(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