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明天將就黨產條例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黨產會婦聯會將正面交鋒。婦聯會主委雷倩今(29)日表示,上周三遞狀建請許宗力、蔡宗珍及黃瑞明三位大法官以高標準自行迴避,2小時內遭司法院駁回,今天進一步提呈「聲請迴避狀」,要求3位大法官不得參與審理及決定「108年度憲三字第9號釋憲案」。

由於不當黨產委員會認定婦聯會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凍結其99.3%資產,婦聯會於2018年底循司法途徑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承辦合議庭認為黨產條例有「違憲」疑慮,聲請大法官釋憲;婦聯會為了生存奮戰,去年初主張財產權等受剝奪,另提出釋憲案,日前獲得司法院同意參與6月30日司法院大法官審理黨產條例釋憲案的憲法法庭言詞辯論。

雷倩今天在臉書發布婦聯會給大法官「許宗力們」的公開信,強調迴避是大法官維護司法公正性以及人民信賴的重要制度設計,原本是期待這幾位大法官能依《憲法訴訟法》的精神自行迴避,不料他們完全忽視瓜田李下之嫌,更無視對司法公信力之貽害。

婦聯會表示,今天進一步提呈「聲請迴避狀」,希望司法院能尊重程序正義,以「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即為已足」為標準,使被聲請迴避的大法官不參與此次釋憲案,以維護司法院公正的形象,成為法治國之優良憲政慣例。

對於上周的陳報狀遭司法院以「婦聯總會並非釋憲案當事人」為由而程序駁回,婦聯會律師團表示,上周的「陳報狀」係建請司法院促使三位大法官自行迴避,既非聲請、何來准駁?依《行政訴訟法》23條規定,當事人包含原告、被告、及依法參加訴訟之人。

婦聯會表示,其曾自行提出對《黨產條例》的釋憲案,本次既經司法院准予參與,且釋憲結果會對該會產生法律上利害關係,當然是依法參加的實質當事人,聲請迴避是合法權力且責無旁貸。

另根據中央社報導,一位不具名的黨產會委員表示,明天的言辯庭將由主委林峯正、黨產會委員孫斌出席,黨產條例是實現國家轉型正義工程不可或缺一環,並對過去不公不義做出彌補,相信大法官會讓台灣真正走進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