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級颶風般的香港國家安全法制定已然撲熄東方明珠追求自由民主之火,新香港國安委員會的設置是否會桎梏港人思想言論之自由,成為香港人民的「太上皇」,讓香港進入「北京治港」時代,已然成為香港被融入內地的起手式。

中國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雖然未如預期於此次會議中通過引起各方矚目的「港版國安法」,甚且外界還未能窺伺該法全貌,然而中國官方傳聲筒的新華社披露,根據人大法工委向人大常委會會議做出對「港版國安法」的說明,其中表示,港版國安法草案主要內容,包含香港將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維護香港的國家安全事務;且北京將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

新華社報導,「港版國家安全法」將有6章,分別為總則、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構、罪行和處罰、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附則;共66條。

報導也指出草案包含6點基本內容,其中規定將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委員會主要負責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並受北京的監督和問責。國安委的職責為,分析研判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形勢,規劃有關工作,制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政策;推進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建設;協調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點工作和重大行動。國安委還將設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由北京指派,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諮詢意見。香港政府警務處也將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配備執法力量。

這闡明了香港國安委是隸屬於北京中央的單位,直接向北京高層負責,未來國安委如何與港府協調作業是決定「港人治港」模式是否存在的重要一步。尤其是國安委設立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將由北京直接指派,這無疑讓人好奇,未來的香港事務是由港府管轄還是直接聽命於北京國家安全機構?例如香港人的選舉政見甚至示威遊行將來是由哪個單位說了算,就蠻耐人尋味的。至少這樣搞下去,未來六四紀念活動自然會被禁止了。

草案也明載北京將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其職責說穿了就是管理香港國安事務,負責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就維護國家安全重大戰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資訊;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說明並強調,「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和國家有關機關在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是中央全面管治權的重要體現,有利於支持和加強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工作和司法工作。

總而言之國安法生效後,國安委與國家安全公署就直接管轄香港的國安事務了,然而甚麼是國安事務呢,這又是個可大可小的問題,從社區治安、教科書內容爭議、金融詐欺乃至於外國人士入境議題,哪個不可以從國安角度視之呢?因此,雖然官方說北京不會管太多,但國安事務的定義仍要由國安委負責界定,以中共這種管制型的大政府心態,凡事一定是用正面表列的方式來規定的。

雖然詳細規則仍要等正式條文出台後才能一窺全貌,但無疑的香港在國安法管轄下,香港將成為由北京當局直接指會管轄的太上皇治港時代,也正式結束一國兩制的港人治港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