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枋寮鄉「樂樂」等5家畜牧場,使用同一圍籬、共同出入口,應依「畜牧法」規定,合併計算其飼養規模及設置廢污處理設施,卻一分為五,以迴避環保法規管制,影響枋寮居民生活環境,監察院今天(3日)通過糾正屏縣府、枋寮鄉公所。對此,曾經向監察院告發的前立委黃國昌表示,這是遲來正義。

屏東縣枋寮鄉轄內樂樂等5家畜牧場去年被黃國昌指控,未完善其廢汙處理設施,並向監察院告發,要求調查屏東縣政府包庇縱容、拖延不依法裁罰等事。監察院今天通過糾正屏縣府、枋寮鄉公所,監委楊芳玲、王幼玲指出,經查屏東縣政府及枋寮鄉公所對此事各執己見且相互推諉,延宕處理逾4年,因此提案予以糾正。

黃國昌在臉書表示,距離第一次質詢周碧雲的違法養雞場案,已經過了一年,監察院今天終於針對此案提出糾正。

黃國昌說,屏東縣政府的擺爛不作為,與鄉公所的相互推諉,讓枋寮鄉親們飽受1500多個日子的惡臭荼毒。他提及,屏東這塊美麗的土地上,不應繼續上演地方惡霸魚肉鄉里、縣府縱容違法濫權的荒誕輪迴,這從來不只是個別養雞場的問題,而是公平正義的底線。

黃國昌強調,辛苦所有委屈的鄉親們,「因為你們的堅持努力,不僅讓違法養雞場關門,也喚回最基本的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