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名15歲中學生1月因投擲汽油彈被捕,至今已4個月,香港裁判官26日公布判決,判決法官水佳麗表示,相信該名學生十分愛香港,是一個優秀的小孩,因此僅被判18個月感化、留案底。
該名少年於1月初時,於無人街頭投擲汽油彈,後來坦承縱火與意圖損壞財產罪名。其家人、老師及鄰居求情信中指出,少年關心香港,立志成為區議員,還透露男童在 12 歲時已經會為居民爭取福利,派發宣傳單張、收集居民簽署以要求屋苑改革,認為男童與其他青年不一樣。
屯門法院兒童庭法官水佳麗26日判刑指出,綜合報告及求情,該名少年並不是壞小孩,並且犯行當下在深夜無人街頭向汽車扔擲汽油彈,未有畜意傷人之嫌,且事後主動認罪,判處18 個月感化。
判決內容包含,須入住青年院舍(感化院) 9 個月、留案底。水佳麗也鼓勵少年,只要他裝備好自己,保持對香港的熱誠,即使有案底也沒關係,來日方長,還有大好前程。水佳麗還說,近來香港社會動盪,住進青年院舍也好,免得又滿腔熱血衝出去。
對法官的這項判決,不少親中媒體認為不可思議,紛紛譴責,而網路上也有許多網民大讚這名法官有道德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