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集團旗下品牌「水神」次氯酸抗菌液於今年2月遭民眾投訴涉及廣告不實,經食藥署移送北市衛生局調查後,認定該款抗菌液為一般商品,廣告卻涉及宣傳醫療效能,使民眾誤解有療效,依違反《藥事法》開罰66萬元,衛福部長陳時中近日也接連強調,次氯酸水在食藥署認定是環境清潔用品,不能用於人體,「不太適合拿來喝」。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智賢反嗆陳時中,「我用水神很多年了,沒毛病」。

對於「水神」次氯酸抗菌液引發的爭議,陳時中昨日表示,沒有醫療器材許可證就不能宣稱產品可「抗菌」,因為抗菌要經過安全測試和品質管理,確保安全性,至於次氯酸水究竟可不可以噴手,陳時中指出,如果該產品醫療許可證,那都可以,如果沒有的話並沒有禁止,但建議不要做這樣的使用。此外,陳時中11日則強調,次氯酸水依照食藥署認定是環境清潔用品,清潔環境無論是使用酒精或次氯酸水都有一定效果,但這兩者無論何者「都不太適合拿來喝」。

然而,黃智賢今日質疑,「水神是次氯酸水,次氯酸水可以抗軍(菌),可以消毒,沒錯吧?水神不是用來喝的,是用來消毒的,沒錯吧!水神噴到眼睛,或者誤食,不傷害人體,沒錯吧?那民進黨罰水神66萬,是要幹嘛?是要殺雞儆猴?」,黃智賢還強調,「我用水神很多年了,沒毛病。」

黃智賢怒嗆民進黨和陳時中,「要不要出來講清楚?是憑什麼罰水神?是因為政治,還是因為,你只是太狂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