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8日)一讀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由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莊瑞雄、陳亭妃等人共同提案,刪除條文中的「國家統一」文字。提案表示,我國與中國的關係已不再以「國家統一」做為唯一最終目標,因應我國政治現實及發展,應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立法院上午通過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第二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包括:提案將條例第一條「國家統一前,為確保台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內文中的「國家統一前」刪除,修改為「因應國家發展」;將第二十六條之一及第六十三條中的「國家統一前」修改為「國家管轄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時」。
蔡易餘提案主張,我國目前管轄領域,僅及於台澎金馬與其附屬島嶼,以及符合國際法規定隻領空、領海與鄰接水域,且中華民國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占領大陸淪陷區之歷史事實,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之主權。
提案內容指出, 鑒於我國與中國之關係已不再以「國家統一」做為唯一最終目標,因應我國政治現實及發展,遂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第二十六條之一、第六十三條; 今通過一讀後,需先交付內政委員會進行審查,才能再送院會挑戰三讀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