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警察遭刺死案,鄭姓凶嫌因思覺失調症,一審被判無罪,外界質疑監護處分僅規定5年,且無配套,相當不妥,因此修法聲浪四起;對此,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今天(4日)指出,相關規定有積極研修必要。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審查行政法院組織法第13條條文修正草案等案,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葉麗霞、蔡碧仲等人列席,多名立委關注鐵路警察刺死案,認為刑法第87條規定的監護處分期間是5年以下,處分時間太短又不合時宜,應修改法規。

蔡碧仲回應,雖然規定是5年以下,但憑什麼認為被告5年會好,綜觀各國立法,從30年到無期間限制規定都有,讓精神病況沒有得到解決前不能出去。

蔡碧仲強調,目前刑法有積極研修必要,且應該要有機制,認定行為人是否適合回歸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