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認定潤寅集團負責人楊文虎夫婦等人另詐貸新台幣86億元,今天起訴15人。楊文虎女兒楊宇晨因本案遭羈押,台北地院日前裁定楊女500萬元交保,但須配合將中國款項匯回台灣。

楊文虎、王音之夫婦等人涉嫌自民國99年8月起向9家銀行所屬分行詐貸386億餘元,台北地檢署今年1月9日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起訴楊文虎等36人;檢方另查出楊文虎夫婦等人自97年6月起,向3家銀行詐貸86餘元,今天追加起訴15人及5家公司。

王音之女兒楊宇晨、胞弟王振賢在北檢首波偵辦期間,被檢方聲請羈押獲准,全案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時,法官裁定2人各以2000萬元交保,但2人籌不出交保金額,被持續羈押至今。

台北地院上週開庭時,認定楊、王已無羈押必要,裁定2人分別以500萬、3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每週向轄區派出所報到3次。

楊女交保條件之一是她願意將在中國的款項配合匯回台灣以供司法單位扣押,如果發現楊女實際上並沒有要將款項匯回台灣的真意,構成有逃亡之虞的新事證,會重新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