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去年7月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身亡案件,嘉義地方法院今(30日)以認定被告鄭性男子罹患精神疾病為由宣判無罪,引發社會議論。桃園市長鄭文燦認為此判決違反社會認知及期待,支持警政署依法上訴,讓判決符合社會認知。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七月處理一起自強號補票糾紛時,遭鄭姓凶嫌持刀殺害,因傷及內臟失血過多宣告不治。嘉義地院今宣判,被告無罪,可50萬交保,但應入相當處所強制就醫5年。 

鄭文燦下午主持防疫會議時對此事表達看法,他認為,這個判決是違反社會的認知,也很難讓大家接受,警政署已表明將再上訴,他也要給警察同仁鼓勵,「這樣的事件如果判無罪,對於往後警察的人身安全也會有所影響」,本案判決應該更周延、更謹慎。 

鄭文燦表示,此案牽涉司法獨立審判,肯定會引起社會很大的討論,警察依法執行勤務的過程中,遇到這種攻擊,卻被判定為精神病患所為,這個認定是否太寬鬆,仍有討論空間,「精神病患在國際公約是說不能判死刑,最多是這樣,兩公約是說不能判死,但此案是判無罪,對社會來講很難接受。」 

鄭文燦指出,按照聯合國的兩公約,精神病患沒有判死刑的情況,但這個案子剛好180度逆轉,是判無罪,「如果說這種隨機殺人的事件,可以用精神病患的理由逃脫刑責的話,我想對於員警在內,我們的一般國民的人身安全都是一個不定時炸彈」,除了表達支持警政署依法提出上訴,鄭說,每個個案的裁量背後一定有一個社會公平正義的刑法準則,希望能夠讓各個判決符合社會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