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嘉義台鐵殺警案結果,合議庭考量兇嫌鄭姓男子有思覺失調症,且病識感不佳,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後停止羈押。對此,台鐵表示深表遺憾,支持檢察官依法提出上訴。

去年7月3日鄭姓男子搭火車,持刀刺傷鐵路警察李承翰腹部,導致該員警不治身亡。嘉義地檢署認為被告明知刀子刺向腹部有致命可能,卻仍不違反本意,依殺人罪嫌起訴。

今嘉義地方法院今天宣判鄭男無罪,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5年。合議庭考量鄭男罹有思覺失調症,且長期服藥不規則、病識感不佳,諭知新台幣50萬元交保後停止羈押。

台鐵得知判決結果表示,鐵路警察與台鐵長期以來共同維護行車治安,保護旅客安全及協助臺鐵現場同仁處理票務糾紛,一直都是台鐵重要的協力夥伴,對於車站及車廂安全有很大貢獻。

台鐵說,李故員警更是為了保護旅客不幸捨己殉職,如今嘉義地方法院宣判鄭男無罪、50萬元交保,對此深表遺憾,支持檢察官依法提出上訴,期望司法能夠成為員警執法的後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