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權下修18歲、民法成年下修18歲立法院已成為朝野一致目標。但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30日)排審民法修正案時,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指出,民法成年18歲雖是趨勢,但光是他盤點,就發現會連動影響235條法律,建議法務部兩周提出影響評估。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該案由行政院政委羅秉成督導,已要求各部會在9月前提出。

民法成年要從20歲下修至18歲牽連甚廣。鍾佳濱質詢指出,他所盤點出,在數字類跟成年相關的法律(提到20歲或18歲)有81部;文字類(成年、未成年、行為能力、能獨立以法律行為負義務)描述有154部,合計235部。

鍾佳濱舉例,在法律程序類,例如民事訴訟法第45條,能獨立以法律行為負義務者有訴訟能力,如果未來民主18歲為成年,還符不符合民事訴訟法?這個要去研究;以及未成年人無謀身能力,法律對未成年會有一些保障,例如,陸海空軍的軍官士官撫育,遺囑年金會給未成年子女,但一旦成年下修為18歲後,儘管18歲還能領,但未來就會受修法而連動。

鍾佳濱強調,行政院的修法進度要讓立法院知道,因為民法所涉及法條要排入立法院議程也是大費周章,因此要求法務部與教育部、勞動部共同盤點,18歲至20歲青年的就業、就學人數與年收入狀況,是否具獨立經濟能力等;文字類是否與民法連動?影響評估計畫?一併檢討數字類法規;盼望法務部兩周內提出影響評估報告與未來修法計畫。

陳明堂雖給予正面答覆,但陳明堂也說明,這事實上不只由法務部提出,而是在行政院的是由羅政委負責督導,目前規劃,羅政委已要求各部會在下個會期(9月)開議之前,各部會(影響評估)都要能送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