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時代力量黨員陳為廷批評時力曾提出的《三二四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草案》,上屆立委任內連被排審的機會都沒有,時任當時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段宜康今(29)日在臉書貼出當時會議記錄說,他排審了這個案子,但「時力黨團列席代表說明提案的是黃國昌委員,結果他沒有說明立法要旨,也沒有呼籲儘速通過法案;其實發言的時候,根本沒提到這個法案,反而講了關於國會改革法案的程序意見」。
台灣高等法院昨日宣判,2014年3月24日行政院佔領案16名被告有罪。當初參與佔領立法院的學運領袖陳為廷臉書發文批評「這樣的審判當然是荒謬至極」。
陳為廷還說,「法院擺爛,我們還能怎麼辦?剛剛看到幾位立法委員統一口徑,說『支持上訴』。但其實其中八位被告已經有罪定讞,無法上訴。作為立法委員,除了『支持上訴』,應該還有其他做法」。
陳為廷說,「其實早在2016年三月,上一屆『新國會』剛剛組成的時候,包括義務律師團在內的許多團體就特別到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要求立法院行使調查權,查清324案件的真相。
時代力量當時承諾提出《三二四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草案》,賦予國會調查權,得以傳喚相關當事人到立法院做證、要求調閱各單位資料。
民進黨團代表顧立雄律師則表示:『身為前義務律師團總召集人等身份,對揭露324真相責無旁貸,設立真相調查委員會的重點仍在國會調查聽證權法制的完善建立。待520之後,其將持續督促政府揭露真相。』
陳為廷批評,「但法案提出後整整四年,卻連被排審的機會都沒有。2018年9月,324行政院案一審判決出爐,11名被告判決有罪,時代力量再次呼籲民進黨處理「特別條例」。但還是沒有排審。第九屆會期就這樣過完」。
不過,民進黨前立委段宜康今日則在臉書表示,「可能因為時間久了,當事人記憶模糊。時力黨團提的這個案子,在我擔任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主席的時候,2018年5月24日就排過審查」。
段宜康說,「時力黨團列席代表說明提案的是黃國昌委員,結果他沒有說明立法要旨,也沒有呼籲儘速通過法案;其實發言的時候,根本沒提到這個法案,反而講了關於國會改革法案的程序意見。我排這個案子,時力黨團也沒有哪個人向我呼籲、請託、施壓。案子沒審完,是我們的責任和遺憾;但當時實在覺得提案黨團,好像也只不過是提了做交代吧!」
段宜康還貼出105年當時的會議記錄指出,當時擔任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主席的段宜康表示,「請黃委員國昌代表時代力量黨團說明提案旨趣。黃委員正在接電話。」而黃國昌則回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不好意思,我只是想要請教主席今日排案的範圍?」「我先報告主席,從目前立法院的運作來看,我希望能夠優先處理國會聽證和調查部分。這兩年我在立法院各委員會質詢的心得是行政部門官員輕則閃避,這時要看委員的質詢功力,還有該名官員願意回答的誠意。重則說謊,他們在國會殿堂說謊可以不用負任何責任我真的覺得太離譜了!因此,我們提出的國會改革法案是希望能在強化委員會的同時能一併強化國會的調查和聽證程序,不知有關國會調查和聽證的法案是不是能夠優先審查?這是我代表時代力量黨團對於本委員會提出的請求。」。
根據立法院法案審查查詢系統,上屆立委任內,時代力量所提出的「特別條例」,僅於於107年5月24日排案審查一次,當天會議記錄除了段宜康貼出的部分外,還記載:
主席(段宜康):不然,會議先休息,下午再開會,如果各位選擇如此,我也沒有意見。
所以時代力量黨團不說明提案旨趣?
黃委員國昌: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