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佔領行政院」案,一審依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罪判11人有罪,但「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成員魏揚等人判無罪;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28)逆轉判決,認定魏揚、陳廷豪等7人成立煽惑他人犯罪,改判2月至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直呼判決離譜、不合理,應研議廢除刑法153條;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也說,對於判決難以接受。
6年前「318太陽花學運」期間,發生「323佔領行政院」案,據一審判決,8人被依妨害公務罪判決有罪,3人被控破壞拒馬等公物,涉犯毀損公物罪,一共11人分別遭判3、4個月有期徒刑;魏揚等8人涉犯的煽惑他人犯罪部分,則是無罪。經上訴後,高院今天宣判,認定魏揚、陳廷豪等7人成立煽惑他人犯罪,改判2月至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對於該項判決,邱顯智受訪時直呼「誇張」,他認為,刑法153條是違憲條文、用言論判刑,是侵害言論自由,且內容違反罪刑明確性原則,「它煽惑內容到底是什麼?」如此判決相當蠻離譜、不合理,在修法上,該研議廢除刑法153條。
黃國昌則說,324行政院暴力血腥鎮壓事件,真正該被追究的國家責任與下令者責任,迄今仍無下文,反而是站在第一線協助遭到毆打民眾的人,遭到以「煽惑他人犯罪」判決有罪,令人難以接受。
黃國昌提及,早在2016年就已提案的《三二四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草案,在上屆國會未被排案審查,今年已再度提案,希望立法院能實質審議、完成立法,追究真正加害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