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案二審結果180度大逆轉,李長榮集團總裁李謀偉被判無罪,過失責任全在高市府。對此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呼籲,這次判決是針對28年前,吳敦義擔任市長時期負責的工程施作,請有心人士別再以高雄的傷痛來當作話題。

2014年高雄氣爆案釀32死321傷,一審認定高雄市政府、廠商都有疏失,依業務過失致死罪重判12名被告。今天二審判決大逆轉,認定責任歸於公務員對公共工程並未善盡其職嚴格監督,改判過失致死罪判市府時任幫工程司趙建喬(現調顧問)等三人2年半至3年半刑期。

對此劉世芳則表示:「對於判決僅有公務員有罪、廠商完全無罪,顯然不符社會常理和經驗,對此相當遺憾。」而審查的市府團隊為28年前管線工程施作的時任政府,在氣爆發生時執政的陳菊市府團隊,在刑事及行政責任上,經由監察院及司法檢調等機關釐清,並無疏失。

劉世芳強調,氣爆是高雄人永遠的痛,卻屢屢遭到政治操弄,此次判決針對的是28年前,由吳敦義擔任市長時的高雄市政府所負責的工程施作,請有心人士勿再操弄高雄的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