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負擔,勞動部增辦實施108學年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受理期間自4月15日起至5月31日止。新北市勞工局提醒,凡今年1月18 日至5月31日期間因非自願離職並領有失業給付,與配偶107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下的失業勞工,即日起都可向勞動部提出申請。

此外,新北市勞工局自108學年起,以「加碼補助」方式辦理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讓補助額度與公教人員齊一化。制度上路後,優先輔導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向勞動部申請補助,事後再憑審核結果通知單,向勞工局申請生活扶助差額補助,私立大學補助金額合計最高可到3萬5800元,公立大學則為1萬3600元。

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進一步提醒,配合勞動部寄發審核結果通知單時程,108學年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的受理期間,預定自109年6月15日起至109年8月14日止 (以郵戳為憑),提醒申請人預先保留1份學費單影本及收據,以利屆時申請使用。

勞工局說,相關簡章及申請書可至市府行政大樓1樓東西側服務台、勞工局、各區公所及市府辦理失業認定的公立就業服務站免費索取,或至勞工局「新北勞動雲網站」點選「服務資訊」- 「勞工福利」-「失業勞工子女生活扶助補助」下載。或電29603456 勞工局組織科洽詢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