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髮指的台北市內湖小燈泡命案兇手王景玉一、二審均判處無期徒刑,日前高等法院更一審宣判,依舊維持原審見解,認為王景玉只要服藥,就能夠控制病情有教化可能,仍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15日裁定無期徒刑,全案定讞,確定逃過死刑。

日前高等法院更一審辯論終結,小燈泡的母親,現任立委王婉諭庭後忍不住流下眼淚,請求法官將王景玉判處死刑,王婉諭認為,王景玉沒有病識感,而且社會安全網尚未建立。身為被害人家屬,他們相當恐懼現行的機制,沒辦法確保防止再發生,以及徹底教化,無法承受兇手在回到社會上,「請求法院給予極刑的判決,是不得已的選擇」希望能夠依法將王景玉與世隔絕。

不過,台灣高等法院在更一審時認定,凶嫌雖然犯的是國際人權兩公約所定的最重大之罪,但考量此案起因於他罹患精神疾病所引起的幻聽、妄想症狀,在參照專業醫師意見後認為,凶嫌若接受適當的藥物治療和心理輔導,「尚非毫無改善的可能」,所以沒到判處死刑,永遠與社會隔絕的必要。

事發於2016年3月28日,王景玉持刀在台北市內湖區環山路隨機找尋作案對象,見3歲大女童「小燈泡」騎著滑步車,從後方靠近突襲,朝小燈泡頸部猛砍,造成她身中多刀、身首分離,當場死亡,而王景玉隨即被附近民眾制伏落網,消息傳出後震驚全國。

王景玉落網後,自稱是古代帝王堯、皇帝,宣稱殺人後就會有女人對他投懷送抱,替他傳宗接代,經鑑定罹患思覺失調症,一二審均以《兩公約》法令規定,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判死刑為由,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為降低王景玉再犯危險性,須刑後監護5年處分。而在2018年12月,最高法院於將全案發回高院更一審,律師要求重做精神鑑定,認為其在押期間接受治療,認知問題已有明顯改善,認定其有教化可能,定時服藥可控制病情。

更一審在今年1月21日仍判王景玉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並說明至少須服刑25年,屆時再由法務部與矯正機關評估能否假釋。雖然檢方與被告都提上訴,但最高法院認定,檢辯雙方的上訴理由都是在爭執事實,包括鑑定事項是否超過可鑑定範圍,及是否適用「兩公約」等,不符合上訴三審的法律要件,依程序駁回雙方上訴。